2016 0809 臺北市警局為維護交通安全 照相執法設備已全面數位化 惟對於紅燈時僅汽車前懸越線違規,將以勸導代替舉發
2016-08-11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目前於本市設置照相設備固定桿計134處,並依規定定期於交通大隊網站(http://td.police.taipei/)上公告,其中,取締違規闖紅燈照相設備計38套,取締違規超速照相設備計48套,自98年起逐步進行照相執法設備數位化,測速照相設備已於101年完成數位化,闖紅燈設備預定於今年度完成數位化;數位式照相設備相較於過去傳統感應式線圈照相設備,除可全面減少照相底片之耗材,針對相片中車輛較遠、光度較暗之情況,可結合「車牌放大系統」,放大並清晰化違規車輛之車牌號碼,大幅降低誤判及舉發錯誤發生。
有關網路上瘋傳「不小心越線就會拍照」部分,事實上,「紅燈越線」違規行為依規定雖然可處新臺幣900元至1800元罰鍰,但車輛駕駛於停等紅燈時,若有「車輛前懸部分伸越停止線,惟前輪尚未超越該停止線」情況,則屬情節輕微之違規情形,執法設備拍照後,警方在製單作業時,將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不予舉發。
設置式測速及闖紅燈照相設備的主要目的,在於遏止相關違規行為及減少駕駛人僥倖心態,確保交通安全,保障用路人的權益,臺北市警察局特別呼籲民眾,行車務必要遵守交通規定。
http://td.police.taipei/ct.asp?xItem=211298059&ctNode=7524&mp=10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