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保中/陳又嘉臺北報導)「十次車禍九次快」,從民國101年至105年8月五年來台北市共取締230萬6148件汽機超速違規,雖說汽機車超速取締是減少車輛肇事的重要手段,但秦慧珠議員卻發現五年來取締超速違規的前五大路段卻一再重複入榜,而承德路4段(往北)更是連續五年入榜、水源快速道路(往南)連續4年入榜、至善路一段(往西)及市民大道與東寧路(西向東)有3年入榜,秦慧珠議員批評市府只顧取締罰錢,卻未確實檢討改善,徹底解決超速違規問題。
秦慧珠議員表示,5年來臺北市汽機車超速取締共230萬6148件,其中128萬7022件為汽車違規、101萬9126件為機車違規。按機車超速最低罰鍰1200元、汽車超速最低罰鍰1600元計算,汽車罰鍰收入至少20億5923萬5200元,機車罰鍰收入至少12億2295萬1200元,總計5年來超速取締共有230萬6148件,市庫罰鍰收入至少32億8218萬6400元。(附表一)
而以每年超速違規前5名路段統計來看,都在前五大超速路段重複出現,超速取締最多路段第一名為「承德路4段(往北)」五年來年年進榜,共取締109126件超速違規,罰鍰收入至少1億3095萬1200元,第二名為「水源快速道路(往南)」有4年入榜,共取締100429件,罰鍰收入至少1億2051萬4800元,第三名的「至善路一段(往西)」有3年入榜,共取締69307件,罰鍰收入至少8316萬8400元,第四名的「仰德大道4段(往下山方向)」有2年入榜,共取締58369件,罰鍰收入至少7004萬2800元,第五名的「市民大道與東寧路(西向東)」有3年入榜,共取締57796件,罰鍰收入至少6935萬5200元,5年來光這前5大超速路段共取締395027件,占全部取締件數的17.1%,為市庫收入至少4億7403萬餘元(附表二),尤其承德路四段、水源快速道路兩支固定桿最搶錢,5年來共幫市庫收入超過2.5億,秦慧珠議員質疑五大超速路段年年重複多,卻無具體改善作為,無異只重搶錢不重改善。
對此,交通局長張哲揚表示超速多的路段通常也是易肇事路段,取締超速會減少車禍發生,而測速照相前300公尺會有提醒,請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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