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報告今年10大易肇事地點、橋梁改善成效,雖然多數路口都有改善,但仍有部分路段成效有限,與會專家認為,追蹤期必須拉長,才能確認改善成效,警察大學交通學系教授蔡中志建議「區間測速照相」錄影監事執法,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宏振表示目前有法律、技術面的執行限制,配合中央修法辦理。
報告中指出,104年10大易肇事路口經改善後,總肇事件數減少39件,下降達55%,中和區員山路、和成路口改善最高,但新莊區中正路、龍安路口常見機車違規左轉側撞件數未下降,將請警方加強執法;10大易肇事橋樑則增設創新「圖形化標誌」,總事故件數減少33件,下降27%,但秀朗橋及浮洲橋事故仍持續上升,尤以機車道直線段追撞為主。
中原大學土木工程系教師林耘竹認為,易肇事路口改善是否移轉到其它路口,必須追蹤;而橋梁上的「圖形化標誌」是否具執法性?建議使用正式的牌面告知,「圖形化標誌」做為副牌輔佐。
警大教授蔡中志認為,改善成效僅追蹤1個多月,應該延長,此外,速度常是肇事的主因,建議設置「區間測速照相」錄影監視執法,以區段錄影取締超速;交通局長王聲威回應,中央推動科技執法,涉及法規修正、設備規範、舉發程序、執法地點選擇及對駕駛行為的影響分析,例如機車駕駛可能會分心,常常去看速度表與時間等,反而忽略車前狀態,影響安全。
警察大隊長李宏振也認為目前法令以「點超速」認定,若改為區段超速,涉及修法,將配合中央推動;市長朱立倫裁示,在中央完備法規與作業規範後,新北市願意率先找一些易發生事故的地點來實施,以期能減少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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