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0210 今起大執法 中山高末端限速「60」公里
2017-02-1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中山高速公路延伸路廊(漁港路高架路段)前年底通車,將貨櫃中心直接連通中山高,避免港區平面道路客貨車混流、降低衝突及事故,該路段最高速限定為「60」公里,且從今天起正式啟用執法取締,國道5隊呼籲駕駛人依限速行駛,避免觸法受罰。
國道5隊指出,經各單位會勘後,目前已在國道1號末端北向373公里420公尺,以及南向373公里550公尺處各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經完成驗收及執法教育訓練後,10日起正式啟用執法取締,駕駛人行經該路段時請小心駕駛依限速行駛。
此外,今年元旦起,國道警察也將針對「針對惡意逼車違規」進行強力執法,駕駛人只要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以連續閃燈或鳴按喇叭」方式迫使前車讓道,甚至「於行駛中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行為,最高可處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號牌3個月,另涉及公共危險、強制罪、恐嚇、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再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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