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1120 平面道路啟用雷射數位測速器
2017-11-22
近來網路盛傳在高速公路常見的雷射數位測速器,將在平面道路啟用係真的!台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交警已開始在全市各大交通要道啟用,可準確偵測超速的汽機車,逕行告發取締,喜歡飆速的駕駛人務必謹慎行車。
傳統上,如果交警執行臨時和機動式測速,就只確定車速,並須攔下該車,由車主簽署認可,方可告發,無法比照靜態的交通違規行為,實施逕行告發。
而雷射數位測速器則式三部鏡頭裝設在同一部機器內,交警發現可疑車輛時,按一次快門,即可自動接續拍攝三個畫面,印製成一個畫面,證實超速無誤,事後寄發給車主,實施逕行告發程序,合法有效。
台南市交警大試用後,認為雷射數位測速器也適合在平面道路,機動稽查汽機車違規行為,準確無誤,已先後採購十台。
警方指出,告發車速的主要用意並非擾亂車主飆速的快速或突襲車主、車輛的減速應變能力,而是針對交通重要路段和交通尖峰時段,給予駕駛人嚇阻和警惕。
目前雷射數位測速器啟用路段以永康、安南、學甲區等寬闊地區的幹道居多,包含台一、台三、台十七、台三十九、台二十等「省道」,經常會調整路段,每個月約取締數件。
主管人員強調,交警持用雷射數位測速器,絕對不會偷偷摸摸,都在測速告示牌之後一至三百公尺內的場所,即使臨時新增的測速點,也會有臨時設置的告示牌,希望駕駛人隨時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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