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0302 易肇事路段新增測速照相設備請駕駛減速慢行保平安
2018-03-05
為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財產之損失,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在縣道203、204及205線之易肇事路段,新增設雷達測速照相設備4組,並於近期正式啟用,違規超速最高則可罰至2萬4,000元,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近來有許多眼尖的民眾已發現,縣內有多處路段設有新的測速照相設備,且有網友於去(106)年該設備初設完成時,即曾瘋傳已開始拍照。惟據縣警局表示,新增設的4組數位式雷達測速照相設備,分別設在縣道203線西文段、204線西文段、光華段及縣道205線前寮段等4處易肇路段,經測試後於日前才正式開啟拍照測速執法功能。
縣警局表示,超速違規為造成嚴重交通事故及傷亡之重要因素,嚴重影響所有用路人安全,警察局為有效遏止超速違規,減少交通事故之發生與傷亡,106年向交通部申請經費補助增設「數位式雷達測速照相」設備,盼能以科技輔助執法手段減少駕駛人違規情形,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超速違規罰款1200元至2400元,若超速達60公里以上者則罰款6000元至2萬4000元,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本縣各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地點均公布於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網站,供民眾上網查詢,警察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為確保行車安全及維護用路人權益,行車應依速限指示行駛,以維生命安全及減少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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