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背國道照相機位置?未來將無處可躲!交通部欲增加科技執法範圍,計畫在國道推行以ETC「區間平均速率」抓超速,執法不再侷限於照相機,而是讓全線超速無所遁形,違規駕駛無法再心存僥倖。這項創新之舉引發民眾質疑政府「搶錢」。
萬里隧道測速 7月先行
區間平均速率是指車輛行經某路段兩點之間,除以行駛時間,得到平均速率。新北市警方計畫從7月1日起,於萬里隧道兩端設置車牌偵測設備,率先使用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
交通部道安會昨日證實,與新北市政府合作的區間平均速率抓超速模式只是起步,第二階段將推廣到機車事故較多的山區道路,例如台3線苗栗路段、北宜公路、台北市仰德大道等;第三階段則是在高速公路試辦,以ETC門架的車牌辨識單元抓嚴重超速。
高公局去年底分析國道嚴重超速概況,9月、10月發現31輛車嚴重超速,再與警方開單資料比對,警方抓到的僅14輛、比例約45%,顯示ETC確實有能力取締超速。
減少警察風險 科技上路
4月23日發生的2名國道警察遭大貨車追撞事件,府院及立委都認同應多使用科技執法,減少警察暴露在風險中的機會。道安會5月18日邀集高公局、公警局、遠通電收及專家學者,針對疲勞駕駛、科技執法議題作討論。
道安會執行祕書謝銘鴻說,幾年前就有人建議用ETC來執法,但當時電子計程收費剛起步,時機並不佳。
陸荷義英法 早就在做
謝銘鴻強調,區間平均速率執法並非台灣首創,國外很早就在做,包括中國大陸、荷蘭、義大利、英國、法國、瑞士、南非等,實施後減少了33%至85%不等的超速行為;義大利更發現,當車速趨於均勻,有助於提升空氣品質。
「推行ETC的目的是收取通行費與交通管理,不該是拿來抓違規!」用路人不滿的說,政府利用新科技把用路人當提款機,用大炮抓小鳥,不是搶錢是甚麼!
謝銘鴻表示,取締的目的是要讓駕駛有警惕,而非收罰款,相信大多民眾能夠理解嚴重超速對用路人的威脅,必須繩之以法,交通部也願意花時間與社會溝通,拿出數據說服民眾。
(中國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530000557-2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