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507 彰縣10大違規罰單 超速8.6萬張居冠
2019-05-10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最常被開單的交通違規項目有哪些?彰化縣警局最近整理去年最常被開單的十大交通違規項目,其中以超速行駛、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闖紅燈高居前三名,十大違規項目總開單件數高達近三十萬件,警方呼籲民眾,開車或騎車上路千萬別逞一時之快,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10大違規項目 總開單近三十萬件
根據縣警局交通隊資料,去年度全縣十大交通違規項目,依序是超速行駛(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二十公里以內)、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機車未兩段式左轉、車輛跨越雙黃白線)、行經有燈光號誌的路口闖紅燈、超速行駛(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逾二十公里至四十公里)、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行駛快速公路車速逾規定的最高速限二十公里、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於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外)、未領有駕照騎機車、機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遵守交通規則 警籲勿有僥倖心態
交通隊指出,高居取締項目第一名的超速行駛,去年警方在全縣共開出八萬六六四五件罰單,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開出八萬二三四一件罰單,行經有燈光號誌的路口闖紅燈開出四萬一○○八件罰單,光是前三名共開出近二十一萬件罰單;此外,無照騎機車與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分居第九、第十名,前者開罰六千元,後者開罰五百元,警方認為此乃顯示民眾騎機車上路仍有僥倖心態,實不可取,更易發生人身安全憾事。
警方呼籲,民眾開車或騎車上路千萬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輕者違規罰款,重則造成難以挽回的憾事,千萬別逞一時之快而冒險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