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上午舉行記者會,宣布自強隧道自9月1日起將成為北市首先實施「區間測速」及「跨越雙白線」科技執法的路段,未來將針對平均車速超過60公里者,優先實施取締,以士林往大直方向為例,車輛行經隧道時間若低於51秒,就已超速,另也針對隧道內跨越雙白線車輛,逕行開罰。
有鑒於自強隧道去年7月發生超跑追撞工程車,釀2死3傷的事故,北市府向交通部申請經費,配合推動「速度管理」與「科技執法」政策,在自強隧道斥資400萬打造科技執法設備,6月底完工後,經兩個多月測試期,包括區域測速、瞬時速率和禁跨越雙白線等項目9月1日都將正式上路。
區間測速利用隧道出入口兩端設置的攝影偵測裝置,記錄車輛進出時間點,透過車輛於隧道內行駛時間與隧道長度計算出車輛平均速率,平均車速超過60公里者將開罰。以時間來看,大直往士林方向隧道長約917公尺,若行經隧道時間低於55秒則有超速疑慮;士林往大直方向隧道長約859公尺,行經隧道時間則不得低於51秒。
交大表示,依北市交工處目前公告自強隧道速限規定為40公里,但經討論後將針對超速逾20公里以上的違規(即車速超過60公里者),優先實施取締,而攝影偵測裝置的即時畫面也都會與大隊同步,有助於提升警方執法效率。
交大提醒,考量到有駕駛人會在進入隧道前半段時超速行駛,直到快出隧道才減慢速度,以符合規定平均車速,閃避法規漏洞,因此隧道內有設置瞬時速率偵測設備,儘管駕駛人在區段平均車速低於60公里,但若在隧道內任一段有超速行為,仍可能吃上罰單,呼籲駕駛人勿有僥倖心態。
另外自強隧道沿線,除比照新北市萬里隧道進行區間測速執法外,針對跨越雙白線的違規,也將進行舉證告發,確保隧道內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而為清楚告知駕駛人實施區間速率執法範圍,在區間測速路段起點前100至300公尺,會設置「警52」警告牌面(有相機圖案之三角警告標誌),並加掛「前方區間測速長度—公尺」之附牌;測速起點與終點位置,也會設置「區間測速起點」、「區間測速終點」之牌面。
交大大隊長陳明志指出,未來科技執法範圍也會擴增至快速道路、高架道路和車站附近等交通要道使用,不僅能節省警力,也盼減低事故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