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目前在一般道路共有59處地點設置固定測速桿,據縣警局交通隊統計108年取締超速件數排名,台74甲(東外環)2.2K處南下固定桿共1萬8276件,蟬連冠軍,以汽車1600元基本罰計算,共進帳3千萬元以上;第二名是和美鎮線東路5段291號南側170公尺測速桿7750件;第三名是大村鄉台1線201.4K處南下測速桿6979件,二、三名固定桿排名與前年互調。
至於第4名是芳苑鄉斗苑鹿頂後段與路平路口測速桿5860件、第5名是縣道139線20.99K處測速桿5287件,6到10名依次是和美鎮和港路與西興路口4284件、福興鄉彰鹿路6段314巷口3807件、北斗鎮中山路與斗苑路口3172件、埔鹽鄉彰水路2段與中山路口2774件、田中鎮斗中路與彰95連接道路口2577件。累計這10支測速器全年取締件數超過6萬0766件,進帳應可破億元。
其中,前年只排名第四的彰化市台74甲線(東外環)2.2k測速桿,去年元月從下坡北向,改朝上坡南向後,就拍得不停,全年全年就達1 萬18276件躍居榜首。警方分析,此測速桿原本是照下坡路段,駕駛人被拍多了,都會自動減速,但改照上坡後,由於很多駕駛人從限速90公里的台74號線中彰快速道路接過來已屬一般道路的74號甲線,速限是70公里,卻往往疏於注意,當做快速道路在開,只要時速達80公里以上就會被拍照,吃到紅單。
此外,景觀優美的八卦山縣道139線,警方為了防制大型重機、重機及超跑競飆或危險駕駛行為,釀成交通事故,前年10月在20.99K處設測速桿,成果也十分可觀,全年衝到5287件,也是十分可觀。不過,此一路段汽機車均限速50公里,達60公里以上就要吃上罰單,超速違規多數為機車,曾多次拍到機車來回飆駛,一連被開了4 次罰單。
交通隊表示,警方設置固定桿測速器的路段,均依法令規定在網路公告,同時必須在設置地點前100至300公尺處設立《警52》預告標誌,但往往因道路平直,駕駛人可能疏於注意或者開到忘形,往往油門一踩,就被拍到超速,吃上罰單。
依目前超速開罰金額,國道及快速道路都是3000元起跳,一般道路機車是1200元、汽車是1600元,只要超過時速限制10公里就超速,如果被固定桿或三腳架測速器拍到,就會吃上罰單,並依超過的速度累進。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十件車禍九次快,警方測速取締絕對不是為了罰錢,而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在設置的測速定點都會依車流、路況及交通事故件數評估,並與相關單位會勘後,經過公告及設置預告標誌,才會執行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