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件是十字路口涉搶快、闖紅燈釀悲劇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彰化縣從上月26日到31日,6天內發生3件5死的交通重大事故,其中2件是十字路口涉嫌搶快與闖紅燈肇禍,縣警局決定全縣實施「交通大執法」,除各分局即日起加強超速行駛及違反號誌管制取締,並由交通隊、保安隊於3日至5日分別支援芳苑警分局、溪湖警分局警力實施測速照相、闖紅燈與大型車輛違規等勤務遏阻違規,以避免交通事故再度發生。
支援警力至芳苑、溪湖分局
彰化縣在短短6天發生3件共5死重大交通事故,其中除花壇是自撞事故,另2件都是在十字路口處發生,引發議論,縣警局也決定實施「交通大執法」。
上月26日彰化縣花壇鄉三芬路發生1輛廂型車撞擊電線桿的事故,電桿斷裂,箱型車嚴重扭曲變形,駕駛送醫不治;30日清晨5時許屬芳苑警分局轄區的省道台17線大城段發生2死車禍,1輛貨櫃車與轎車在十字路口發生碰撞,轎車車體嚴重扭曲變形,車上2名乘員經送醫仍告不治,警方從行車紀錄器發現,貨櫃車疑似闖紅燈肇禍;31日清晨5時許屬溪湖警分局管轄的埔鹽鄉發生1起2死車禍,1輛小貨車行經埔鹽鄉成功路與番金路口時,與1名機車騎士發生碰撞,撞擊力道猛烈,2人送醫均不治。
縣警局指出,這2件車輛行經交岔路口,違反號誌管制及未減速慢行造成的死亡案件,究其肇事發生原因,30日的事故為車輛行經號誌管制路口違反號誌管制(闖紅燈)行駛,31日的事故則為車輛行經閃光號誌路口,無減速慢行及未依規定讓車所致。
號誌時相改為24小時運作
縣警局強調,除由各分局從即日起於轄區實施「交通大執法」勤務,加強超速行駛及違反號誌管制取締,交通隊、保安隊也從昨天起一連3天複式支援(含測速照相勤務)於芳苑警分局、溪湖警分局警力展示遏阻違規;另有鑑此2件交通事故均發生於清晨時段,用路人行經路口容易輕忽,因此將號制時相改為24小時運作,以提醒路口先停再開或減速慢行。
縣警局長許錫榮表示,今年1至6月全縣傷亡交通事故件數共有1萬369件,其中交叉路口碰撞5721件,因此也指示交通隊製作「路口路權」交通事故案例影片,由各分局利用村、里民大會、治安座談會等民眾集會時機宣導,提醒路口禮讓「我OK你先行、路口慢看停」,以避免交通事故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