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溪頭」魅力讓人無法擋,連9月1日甫啟用的151縣道固定式測速照相桿的「績效」,也較同期開拍的另3支更好,迄昨日止,平均每天汽車違規超速被拍照開單告發的件數約50件,至少為公庫賺進64萬元以上的收入,但卻也引發地方民眾反彈,難不成將他們當成提款機?希望警方能將速限由目前的50公里調升為60公里,以平息民怨。
南投縣鹿谷鄉避暑勝地「溪頭觀光旅遊軸線」,目前也比照魚池鄉日月潭及仁愛鄉清境2大觀光旅遊軸線模式,在溪頭對外主幹151縣道裝設固定式測速照相桿,迄今短短8天「績效」如何?也備受各界關注。
據警方資料顯示,9月1日啟用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除了溪頭151線,尚有中寮139線及埔里信義路、和平東路等3支新設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桿,溪頭因遊客量多,相對地超速被拍照開單的件數也多,平均每天多達50件,其次是中寮的30多件,埔里方面則是零星的個位數。
鹿谷鄉代表會主席林智鴻表示,遊客前來溪頭遊玩,多半集中在週六及週日,也經常造成151線交通打結,往往一塞車的車陣就綿延10多公里,恐怕沒有機會超速;而週一至週五遊客量並不多,換言之,收到罰單的人應以鹿谷鄉民居多,以致該測速照相桿裝設開拍後,代表們頻頻接獲民眾陳情,盼能將速限調高至60公里,不然,居民一個不小心就收到紅單、瘦了荷包,心裡怎能不怨?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汽車超速20公里以內罰1600元、超速20至40公里罰1800元、超速40至60公里罰2000元、超速60至80公里罰8000元、超速80至100公里罰1萬2000元,超速100公里以上則為2萬4000元,以最低罰款為計算標準,溪頭測速照相桿8天開出的告發單計有400張左右,公庫進帳至少64萬元以上。
南投縣警察局交通隊指出,從去年1月迄今年8月止,151縣道發生的交通事故約200件,其中,有50件造成2死56傷意外發生,也是警方決定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桿的要因,希望藉此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警方說,151縣道目前最高時速限制為50公里,假使鹿谷鄉民有意調升為60公里,可由代表會或公所透過行政程序向縣府反映,再提案至道安會報,由縣府、警方及公路等相關單位討論之,並呼籲民眾遵守交通法規及速限行駛,才是避免被罰又確保快樂出門、平安返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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