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警方近月使用車載式移動測速照照相器,分別在蘆竹區台31線南青路508號前、八德一路、南山路三段、六福一路取締違規飆速,發現20輛汽車、重型機車飆車速度超過100公里,險象環生,尤其台31線往蘆竹方向的南青路508號前方,更抓到4輛汽車飆車達118公里以上被開單告發,其中飆速最高逾87公里,遭開單罰款8000元,引起車主質疑和申訴。
蘆竹警方今天上午表示,警方3個多月來,台31線南青路508號前、八德一路、南山路三段、六福一路4地點,使用車載式移動測速照相器取締超速違規1359件,其中20件車速100公里以上,僅有4件提出申訴,為求慎重,交通分隊將測速照相器送回原廠檢驗無誤,4名車速逾58、67、80、87公里車主申訴案,其中2案因畫面有其他車輛測速有誤撤銷,另2案確定申訴未過,車主須繳罰款2000元及8000元。
蘆竹區網友在臉書社群PO出紅單照片、指出10月31日晚上開車,行經台31線往蘆竹方向,在南青路508號前方被拍到車速高達127公里開單,質疑測速器問題。
市議員劉勝全表示,據他了解,蘆竹警方照相測速超過100公里以上開罰20件,以南青路違規案較多,網友陳情申訴4案,其中2車受干擾申訴成功,車主不應違規飆車,南青路車速快、路口多,警方加強取締之外,建議交通單位針對各路口增設或改善該路左轉號誌,維護行車安全。
警方表示,警方移動測速照相取締違規20件時速100公里以上,在限速60公里路段,超速逾40公里,包括13件南青路508號前方、6件南山路三段及1件八德一路違規,南青路因為道路直線違規飆速最多,其中4件違規案車速更達118、127、140及147公里,其中車速127、140公里因拍照畫面有其他車輛有誤申訴成功撤案,另2案飆速逾58、87公里申訴案未過,依法開罰2000元及8000元,呼籲車主行車注意速限,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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