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今年1月1日正式上路執法後,截至3月27日上路將近3個月,北市府共拍攝到1444件噪音超標案件,經人工雙重判讀、並邀環保署相關人員共同從嚴審理後,確認違規車輛共計95輛,共開罰19萬4400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台北市在士林區仰德大道一段、內湖區瑞光路、文山區羅斯福路、中山區復興北路4處地點裝置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後,環境音量都有減少1至5分貝不等。提醒汽機車車主勿有不當改裝或不當操駕製造噪音的行為,以免觸法受罰。
北市環保局表示,根據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行駛中車輛分貝數於道路速限小(等)於50公里的管制標準為86分貝;道路速限50至70公里的管制標準為90分貝。
今年1月1日至3月27日止,北市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拍到逾86分貝的案件數,以士林區仰德大道一段916件最多,內湖區瑞光路185件次之、文山區羅斯福路184件、中山區復興北路則為159件。
為確保聲音照相系統的公正客觀性,對於拍到噪音超標車輛,環保局採從嚴審理原則,會扣除背景環境干擾,包含背景音量修正、確認風速小於5m/s及無降雨等條件,同時保留紀錄事件前後3秒影像,以釐清噪音來源未有其他音源干擾,並邀請環保署相關人員共同審視,經嚴謹把關判讀後,共有95輛符合告發條件。
環保局表示,符合告發條件的95輛車,有68輛為白牌重型機車、7輛大型重機、20輛為汽車;量測到最高分貝數為102.8分貝、次高100.9分貝,均超過噪音管制標準86分貝甚多。由於違規案件發生時段幾乎均在深夜及凌晨間,對於週邊居民生活安寧造成影響,依噪音管制法規定,違規車輛依其超出的分貝數,裁罰1800至3600元罰鍰,總計共開罰19萬4400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過程除對設備採取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環保署比測認證、及硬體設備每3天校正1次等「三重認證」,對違規案件判定採「雙重把關」,以確保執法公信力,車輛只要不違法改裝,行駛過程中不刻意高速催轉操駕致產生高分貝噪音,就不會被拍照取締。該局再次提醒汽機車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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