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局今年1到6月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取締超速違規1萬8215件,其中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97.55公里處後龍鎮路段南向取締3840件,蟬連測速「桿王」,罰鍰進帳至少1152萬元。
台61線97.55公里測速桿王,前年6月才啟用,當時7個月就取締8453件,躍升測速桿王,去年取締7928件,今年上半年3840件,都是全縣固定桿取締最多,警方分析台61線速限有每小時80公里、90公里之分,97.55公里處路幅寬敞筆直,也無岔路及號誌管制,速限每小時80公里,用路人容易超速行駛。
第二名測速桿在頭屋鄉尖豐路、中正街口附近,台13線尖豐公路24.2公里處南向,今年初啟用,因在國道1號頭屋交流道附近,限速每小時50公里,又在下坡路段,車速一時沒有轉換過來,易超速釀成事故,上半年取締2489件。
此外,第三名到第十名依序獅潭鄉台3線108公里南向2105件、大湖鄉台3線131.6公里北向1722件、三灣鄉台3線102.8公里北向1365件、通霄鎮128縣道2.4公里西向967件、頭份市中央路頭份國中前東向941件、苑裡鎮140縣道8.1公里東向751件、竹南鎮永貞路與勝利街口南向717件、苗栗市台13線35.2公里北向690件。
縣警局表示,疫情警戒措施期間,外出車輛減少,民眾駕車車速較快,運用固定式測速照相執法設備,除可藉由執法設備自動蒐證取締違規,保障用路人安全外,更可讓警力全力投入防疫工作,及處理突發之治安、交通事件,呼籲用路人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勿違規超速,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固定式測速照相桿設置地點可以上苗栗縣警局網站,點入首頁下方跑馬「測速執法點及拖吊保管場查詢」的「測速執法點」查詢,包括經度、緯度、拍攝方向、速限,及所在位置資料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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