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重啟區間測速,2月16日重啟台3線大溪區、龍潭區建置區2處區間測速路段,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觀音、新屋段及台66線快速道路和台7乙線的雙向區間測速,則分別於2月24日、28日恢復執法,截至228連假收假日,這5處路段累計取締超速3292件,警方籲請用路人遵守相關規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超速可處1200至2萬4000元不等罰鍰。
交通大隊說,桃園市這5處區間測速路段,台3線大溪區30.5公里至31.8公里速限50公里,台3線龍潭區55.5公里至51.7公里速限60公里,自2月16日啟用至今天凌晨,共取締超速2472件;台61線高架北上52.43公里至47.15公里,以及台61線高架南下47.25公里至52.53公里速限90公里,2月24日啟用以來共取締383件。
另外,228當天才啟用的台66線快速道路西向14.6公里至11.5公里,速限90公里,台7乙線雙向8.2公里至12.1公里速限40公里,兩路段啟用首日分別取締413件和24件;警方說,台7乙線是大溪往三峽的山區彎路,取締件數少可能與行駛山區車輛相對較少,以及行駛時必須注意彎道,超速情形也會比較少。
警方提醒,超速是交通事故重大原因之一,其中,快速道路違規超速比照國道高速公路罰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及43條規定,最低處3000元以上罰鍰,較一般道路規定,處1200元以上罰鍰為重,另駕駛嚴重超速(超速60公里以上),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至2萬4000元不等罰鍰,籲請用路人遵守速限行駛,保護自己也保障他人,更可避免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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