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今年2月16日率先重啟的區間測速2路段,分別在台3線大溪區30.5公里至31.8公里及台3線龍潭區50.5公里至51.7公里,大溪段速限50公里、龍潭段速限60公里;警方統計這2處區間測速執行超速取締截至這個月8日,大溪段開單取締613件,龍潭段開單取締3758件,龍潭段日平均拍到超過72輛車違規,其中1輛重型機車因超速82公里、被開罰1萬2000元,荷包失血得不償失。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及43條規定,超速可處1200元至2萬4000元不等罰鍰,該輛被罰最重的重型機車,是2月25日下午4點58分行經台3線龍潭區50.5里至51.7公里(新龍路口至健康路口),平均時速142公里,超速82公里,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80公里至100公里以內(危險駕駛)處1萬2000元。
市警局交通大隊組長連國豐表示,科技執法目的在於減少交通事故、提升路段安全並改變用路人超速違規行為,台3線大溪、龍潭這2處今年最先重啟的區間測速路段,設置原因都是因當地位處山區,路段有上下坡還有多處彎道,過去不時發生車輛超速衍生的意外事故,2處啟用區間測速科技執法以來,以台3線龍潭段汽機車超速最嚴重,呼籲用路人遵守速限,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市轄其他區間測速路段,台1甲線龜山區東萬壽路309巷至萬壽路一段1275巷、文青路至青山路二段1巷,限速均為50公里;台61線47.1至52.5公里、雙向速限均為90公里;台66快速道路西向14.6至11.5公里、東向3至6.9公里,西向限速90公里、東向限速80公里;台7乙線8.2至12.1公里,速限4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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