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從去年元旦上路,桃園市政府環保局配合政策,去年就引進4台移動式分貝偵測儀器,共取締89件、罰款收入約20萬元,今年將增加7台,使得總數量將達到11台,另外全市至今共有61處熱區,懸掛「常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警告標誌牌,希望達到遏阻作用。
市長鄭文燦表示,桃園環警監聯合稽查攔檢已經連續5年取締成效全國第一;在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方面,將以1區配置1組設備為目標,今年配置數量將達到11組,由於執勤人員必須為公務員才能開單裁罰,後續以民眾或里長反映的噪音熱區路段優先設置。
環保局長呂理德說明,民眾對固定式測速照相會繞路避開取締,因此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將以移動式為主,目前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每組約100萬元,包含噪音計、風速計、魚眼攝影機、車牌辨識攝影機等,未來會待產品成熟,價格下降後大量購買。
環保局噪音管制科長黃柏弘指出,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路段的噪音不得超過86分貝,速限50到70公里路段則不得超過90分貝,只要偵測到超標就可舉發,可開罰1800元至3600元;環保局已行文各區公所提報噪音熱點,熱點入口會裝上「常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標誌牌,這些都是重點取締區域,全市已經設置61處,遍佈13行政區。
黃柏弘表示,聲音照相就像測速照相,行經車輛分貝數超標就會拍照,但同時有多車經過就無法辦別,因此要確定在影片前後3秒沒有其他車輛干擾,此外下雨天或風速大於每秒5公尺都不能值勤,而比照移動式測速照相,在偵測點前方100到300公尺處,架設立牌提醒「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
議員簡智翔也提到台南已有固定式設備,建議桃園跟進;議員呂林小鳳說,八德重劃區建德路、豐德路、半夜汽車噪音嚴重,靠警力取締根本不夠,建議增加設備;議員黃敬平說,警局沒有測噪設備,需要環保局一起聯合稽查,每次稽查要派出很多人力,建議每區都要有科技執法設備才能有效嚇阻。
https://news.ltn.com.tw/news/Taoyuan/breakingnews/3957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