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警局公告在一般道路固定式測速器有66支,實際照相的有28支,有兩支是新增,其中今年4月1日才開張的社頭鄉員集路(縣道141線)與崙饒路口處,才3個月就告6450件,一舉登上全縣「桿王」地位,主要是限速50公里加上駕駛人陌生的因素。但事實上,全縣這66處固定測速桿,均已在網站公布,駕駛人可前往瀏覽,不要怪警方「不教而殺」。
警方指出,警方設置固定桿測速器的路段,均依法令規定在網路公告,同時必須在設置地點前100至300公尺處設立《警52》預告標誌,駕駛人也很熟悉,甚至有衛星導航可以提醒,但仍然還是有很多駕駛人超速,可能是駕駛人來自外地,也不排除對新增固測桿不夠熟悉。
以今年上半年,彰化縣固定桿測速器10大測速桿排行榜為例,去年前3名的彰化市東外環(台74甲線2.2k)、美港公路和美段(台61乙線5.735K)、第三名埤頭鄉縣道152線16.5公里處,今年上半年全部被擠出三名外,取代的是,才設置兩個月的社頭鄉員集路與崙饒路口測速桿,就以6450件奪冠,第二名則是縣139線7.7公里5423件,第三名是和美鎮線東路5段291號南側170公尺5110件,至於連續3年的「不敗桿王」彰化市台74甲線2.2公里處北上固定桿,只有2299件落居第9名。
為避免讓駕駛人認為是在「搶錢」,縣警局,再次主動公告本縣固定式測速照相位置,避免民眾因一時疏忽而造成口袋失血,相關測速位置連結: https://data.gov.tw/dataset/27969,內容除設置地點外,還有速限及拍攝方向。
不過,警方為了不讓駕駛人圖求僥倖,部分測速桿是可以雙向取締的,甚至會不定期轉向,也會造成駕駛人輕忽,油門一催,就吃上了罰單。
警方表示,固定桿的設置是依照車流、路況及交通事故件數等因素進行評估,且會同相關單位會勘後,再進行公告及設置預告標誌,才會正式取締。依目前超速開罰金額,國道及快速道路都是3000元起跳,一般道路機車是1200元、汽車是1600元,只要超過時速限制10公里就超速,另外還有機動的三腳架測速器,超速就會吃上罰單,並依超過的速度累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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