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局2020年、2021年所建置之10套科技執法設備,有效降低事故發生,改善違規情形,市長黃偉哲表示肯定並指出,科技執法的目的在於提醒用路人有戒心不犯法,並期望於今年完成建置的18處科技執法設備,能讓道路暢通安全,提供市民更好的行車與行人環境。
台南市警察局於7月26日市政府市政會議上提報「交通科技執法現況與展望」專案簡報,響應中央推廣路口科技執法政策,2022年預計於臺南市易違規、肇事路(段)口增設18處科技執法設備,目前先於6月29日完成驗收交通部補助經費建置1處科技執法設備,地點於永康區中華路與中央路口(取締項目為轉彎未依規定、闖紅燈、超速等)。並於年底前陸續完成其餘17處建置,預計執行內容將有取締車輛未禮讓行人、違規迴轉跨越雙黃線、路口違規停車、行駛左轉專用車道違規直行等項目。
市警局長方仰寧談到,過去傳統設備僅能單一取締闖紅燈及超速,隨著科技進步,現在可以根據路口事故違規態樣與事故特性,進行客製化多功能執法。2020年底所完成建置4套交通科技執法系統設備,至今已上路1年多,從違規與事故數據可看出,民眾違規情形減少,車禍發生數亦有一至兩成的下降,以2022年1至5月與2021年的月平均傷亡件數相比,如東區中華東路與凱旋路口下降28%、中西區中華西路與府前路口下降15.49%等,顯示科技執法對於交通秩序維護有成。
市長黃偉哲指出,刑期無刑,科技執法不是目的,希望人民可以有戒心不要犯法就不需要開罰,希望大家沒有違規這才是真正的目的。不論是開車還是行走的行人,都要遵守交通規則,就可以保障生命與維持交通順暢。未來新設置的科技執法設備,在當地用路人熟悉速度管理或停讓禮儀後,更可調整至其他路段繼續執勤,彈性調整執法地點,既節省建置經費,更能使市區交通井然有序,進而建構交通友善的城市。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731/23057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