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去年陸續在市區路口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其中大里區國光路與環中東路口,還有太平區中山路與環中東路口,去年10月24日同步啟動科技執法,取締重點為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統計發現,啟用第1個月,11月兩個路口總共開出930張罰單,12月違規雖比前一個月減少約35%,但仍開出605張罰單,市警局提醒用路人依規定行駛,不要跟自己荷包過不去。
台中市警局去年10月24日啟動太平區中山路與環中東路口、大里區國光路與環中東路口的科技執法,這些科技執法設備會自動偵測車輛行駛軌跡,判讀是否構成違規行為,搭配車牌辨識系統,24小時自動擷取違規影像,並交由員警審查,確認違規屬實後製單舉發。
啟用後第1個月,市警局交大統計發現,去年11月太平區中山路與環中東路口,共有633件違規,其中左轉燈未亮就搶先左轉的違規行為佔大部分;大里區環中東路與國光路口,則有297件違規,闖紅燈就佔了285件。
啟用後第2個月,市警局交大統計發現,去年12月太平區中山路與環中東路口,共開出闖紅燈23件、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385件,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較上月減少了215件。
大里區環中東路與國光路口,12月則是開出闖紅燈183件、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14件,此路口闖紅燈違規行為較多,不過已較上月減少102件。
啟用後2個月的統計資料發現,兩個路口的罰單共減少了325張,明顯減少約35%,可見民眾到了該路口騎車、開車都更小心,不過一個月仍開出605張的罰單,違規行為仍不少。
市警局交大表示,「闖紅燈」的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可處駕駛人新臺幣1800元以上至5400元以下罰鍰;「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的行為,則依據同條例第48條可處駕駛人6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罰鍰,請民眾依規定行駛,確保自己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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