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取締不禮讓行人、闖紅燈、違規左右轉等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市區再增設八處科技執法地點,大多在仁武、大寮區易肇事路口,首度改以租賃方式,減少設置經費支出,五月廿六日正式開罰,統計全市迄今,共設置一九○處路口科技執法,主要取締不禮讓行人、闖紅燈、違規左右轉等項目,警方強調,增設科技執法並非要讓民眾荷包失血,是要養成民眾守法習慣,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全市迄今共設置一九○處
新建置的八處「租賃式闖紅燈科技執法」設備,執法地點包括燕巢區深水里深水路(仁愛之家前東向西)、仁武區高楠公路/八德二路(北向南)、仁武區澄觀路二段/水管路三段 (北向南)、仁武區鳳仁路/澄觀路(南向北),鳳山區鳳松路/曹謹路/博愛路」(北向南)、大寮區鳳林三路/萬丹路(北向南)、大寮區大寮路(一八八市道)/和發路(機車道東向西)、林園區鳳林路二段與林園北路(北向南)。
硬體採租賃可省保養及維修費
新增八處科技執法路口,即日起至五月廿五日為宣導期,廿六日起正式執法取締,交通大隊表示,該八處路口科技執法,硬體首次採租賃,每月租金卅六萬元,平均一處約四萬五千萬元,共計八處,預計至今年底只需經費二八八萬元,不需另花保養及維修費,據了解,自購非租賃的科技執法,每處成本約一七○萬左右,改採租賃方式,可以省下不少公帑。
警方統計全市原有一八二處建置闖紅燈科技執法,再增八處,達到一九○處科技執法設備,除節省行政資源,也增加路口闖紅燈照相執法設備、提高易肇事路口執法涵蓋範圍,期以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率。
高雄市警察局強調,建置「租賃式闖紅燈科技執法」設備,主要是為導正駕駛人錯誤的行車觀念,並遵守各項交通規則,以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並非以取締罰錢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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