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健禮/專題報導
為維護交通安全,警方利用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執法取締行之有年,但其實並非每支桿內都有主機,是警方不能說的秘密!就苗栗縣而言,全縣目前有卅八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桿,但僅有約卅台主機;不過苗栗縣警察局皆會依交通事故數分析調配,並輔以移動式測速儀、區間測速及路口科技執法。
預算有限 僅有約30台主機
苗栗縣內目前設立有八十一支固定桿,取締闖紅燈卅七桿、取締闖紅燈加超速六桿、取締超速卅八桿;所在鄉鎮市,頭份市九支最多,苗栗市五支次之,再者為後龍、獅潭、大湖皆各四支;所在道路,台三線沿線十二支最多,台十三線七支次之。
台三線易肇事 沿線12支最多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固定桿設置地點,皆依據交通事故統計數據、分析而加以建置。以縣境台三線為例,歷年來皆名列全縣易肇事路段「前段班」,經分析事故肇因,主要為車速過快,所以設置最多。
數據分析 不定期更換位置
交通隊指出,測速照相主機未能與固定桿數同步,主因在於預算有限,此情形在各縣市皆亦然,因此會依交通數據分析,不定期將測速照相主機更換位置。且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通常於設置初期「業績暢旺」,但過一段時日,駕駛人普遍都知道該處有超速取締,違規次數會逐漸減低,即收遏止之效,就會將主機改移置其它固定桿上。
另外,設置一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桿,要價上百萬元,雷射測速槍、雷達測速儀相較便宜,因此縣警局陸續已採購廿多組,且因為方便可攜具機動性,還能彌補固定桿「鞭長莫及」之處。
區間測速、科技執法系統輔助
隨著科技進步發展,苗栗縣境台六十一線、台十三甲線、一四○縣道、台三線也有「區間測速」系統;另在全縣十大易肇事路口,更啟用多功能科技執法系統,可同步執行超速、闖紅燈、車輛未禮讓行人、違規停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等違規項目。
交通隊表示,警方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常遭民眾批評搶錢,但若駕駛都能遵守行車速限或交通規則,也不用擔心被罰,也對行車安全增加保障,請大眾能理解,取締僅是手段,目的是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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