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711 議員林德宇要求測速照相不能隱匿性執法 中警稱符合規定
2023-07-18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暑假到,很多民眾都會出遊,但往往開太快而被測速照相,市議員林德宇表示,警察執行測速照相勤務,警察局應要求各分局、交通隊員警在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勤務應該落實法規及內部作業程序,不能有隱匿性執法,才能避免民怨,維護執法公正性。
警察局表示,警察要執行測速照相的地點,首先第一點要是主官核准,第二個就是要開警備車、警示燈要打亮,第三個要穿制服,這是警方一再要求的事項,在執行之前開始執行時候,警備車的警示燈要打亮,這是警政署內部的SOP。另外,依照道路前方的性質,前方要擺設取締照相的標誌。
林德宇表示,市區有道路速限,警察測速取締是日常勤務,但絕對不能有隱匿式、隱藏式的執法。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55-2條有規定,在測速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前,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300公尺至1000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警52」。
林德宇強調,這是法規上的先決條件,但是也常接獲民眾反應疑有隱匿式執法,到底警察內部作業程序為何?
林德宇說,警方所提警察要執行測速照相的地點有警車、警示燈、制服3要素,警察局應該要求所屬同仁確實落實作業程序,才不會徒增民怨,更不要徒增警察後續行政上的困擾。
林德宇並質疑,如果警備車在測速勤務已排定的當下不夠使用怎麼辦?勤務要取消?還是可以用私車?要求說清楚。
警察局表示,這可以做變更勤務、勤務取消變更,可跟別單位借警備車,不允許私人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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