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察局為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在全市多處路口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桿,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到6月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開罰件數,並公布前10大開罰路段,其中第一名在西屯區台灣大道上,總計舉發7484件,平均每月開罰1247件,提醒市民要注意行車速度,避免車速過快發生危險。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今公布今年1到6月十大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路段及件數如下:
(一)西屯區台灣大道4段2088號前舉發7484件。
(二)大里區國光路2段505號前舉發7356件。
(三)南屯區文心南路近三民西路口舉發4775件。
(四)南屯區永春南路近888巷口前舉發4564件。
(五)豐原區三豐路2段510號前舉發3593件。
(六)沙鹿區東大路2段1057號前舉發2938件。
(七)北屯區東山路2段大坑國小處舉發2915件。
(八)南屯區中彰快速道路4.8公里處舉發2901件。
(九)太平區長龍路4段25巷口處舉發2245件。
(十)西屯區中彰快速道路12.7公里處舉發1885件。
其中第一名是是位在東海大學附近的西屯區台灣大道上,總計開罰7484件,平均每月開罰1247件,而該路段速限為50公里,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若以超速20公里內的最多件數,每件開罰1600元計算,該測速照相桿,每月可為公庫進帳近200萬元。
另駕駛人如超速行駛逾最高速限40公里以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交大表示,上述前10名設置地點,均為各行政區重要聯絡道路,大多為車道寬敞筆直或下坡路段,民眾易疏忽行車速限超速行駛,而市警局設置科學儀器取締交通違規,係以防制交通事故為目的,透過科學儀器設備全天候運作及警示減速慢行,希望駕駛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規,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提升交通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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