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自6月30日起實施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但許多民眾仍不清楚,有損自身權益甚至影響家計。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以去年案件數推估,今年將新增80萬件記點案件,吊扣及吊銷駕照案件則新增1.4萬件,影響逾萬人,違停、未打方向燈及手持行動電話駕車等常見違規都會記點,1年達到12點,將吊扣駕照2個月。
裁決所違規裁罰課長吳素禎指出,以北市去年入案件數推估,每年將新增80萬記點案件,吊扣及吊銷駕照案件原為3312件,預估新增1.4萬件,影響超過萬人。裁決所長蘇福智補充,去年交通違規罰單約250萬張,實施新制後等於每2.5張罰單就有1張被記點。
她說,記點新制調整為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點則吊銷駕照。
吳素禎說明,針對逕行舉發案件如超速照相取締涉及記點條款,以往因無法辦識駕駛人故不予記點,記點新制實施後,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者,將直接對車主記點。如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1年內記次達3次,吊扣牌照2個月,以強化記點制度。
她解釋,至於歸責對象為非自然人之租用人,如以公司或機關名義向租賃公司承租車輛,因無法記點或記次,改處租用人罰鍰2倍,吊扣、吊銷駕照則處3倍。
吳素禎表示,常見違規記點包含違規臨停、違規停車1點,未打方向燈1點,手持行動電話1點,不停讓行人除罰6000元外再記3點,超速則是1至3點,分為一般道路超速1點、高速公路超速2點及超速40公里以上3點。
她提及,民眾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後可自行查詢記點次數,若1年內記點達6點,可自行向監理機關申請自費道安講習,得扣抵點數2點,1年內以申請1次為限。目前公路總局也正規劃,記滿6點後,主動通知民眾上道安講習,以提醒民眾避免再違規。
吳素禎提醒,當攔停舉發時,違規人就是駕駛人,但逕行舉發時,若遇到車主並非駕駛人的情形時,車主可於裁決所網站線上申請歸責實際駕駛人,申請時必須檢附實際駕駛人駕照影本。而線上申報不只是六都首創,更是全國首創。
交通局長謝銘鴻補充,許多民眾不知道6月底已開始實施記點新制,且吊扣、吊銷駕照和扣牌將影響民眾生計。點數雖然每年都會重新計算,仍會跟著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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