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到7月取締452件 是前年89件的5倍多 民眾認為有效
記者鄭淑婷/專題報導
違法違規改裝車輛呼嘯而過的聲響噪音,在深夜寂靜時分更加顯著,名列各縣市公害陳情案件前茅,環保署二○二一年一月起祭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以桃園市為例,初期建置十二組設備,取締件數連年成長,不少民眾認為有效,頻促市府多買多設一些,市府環保局預計年底前增至卅九組,十三個行政區每區都可配置三組,希望能去除飆仔天堂惡名。
每個行政區可配置3組
桃市目前以一區一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為配置原則,其中大溪、復興兩區共用一組,二○二一年取締八十九件,去年增加到二七二件,今年一到七月已達四五二件,約為前年的五.○八倍,是去年的一.六六倍。
依反映熱點 移動式置放
各縣市有特殊的噪音陳情熱點,桃園市經常有跑車、大型重型機車跑山的台七乙線,新興重劃區如桃園區中路、小檜溪及八德擴大重劃區、中壢區青埔地區,還有幹道沿線如台十五線、快速路等皆入列。
環保局噪音管制科長黃伯弘分析,取締件數逐年提高,主因設備改善及環警監聯合稽查,原採「類固定式」,以晚上十點到隔天清晨六點為執法重點時段,現在改採移動式置放使用,以陳情、民眾及民代反映熱點,每次置放十到十五天連續告發,同樣會依法設立告示牌提醒用路人,但像是台七乙線噪音頻率高,該設備幾乎是「類固定式」放置運作。
議會定期會期間,跨黨派議員有多人認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成效顯著,疾呼增購設備,「只要提出,議會一定支持」,希望有效減少改裝汽機車噪音擾民;對此,環保局已進行採購作業,預計年底增至卅九組,原則上每區配置三組。
裁罰金額 最高3千6百元
車輛發出噪音過大,一旦被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拍照,如同超速取締一般,裁罰金額依逾越分貝數遞增,最低一八○元、最高三六○○元,實施取締以市區道路為主,依道路速限區分,路段限速五十公里以下不得逾八十六分貝、五十到七十公里不得逾九十分貝,超標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十一條、第廿六條告發,車輛噪音超過標準五分貝以下裁處一八○○元,超標五到十分倍裁處二七○○元,若超過標準十分貝以上裁處三六○○元,並通知限期改善。
https://news.ltn.com.tw/news/Taoyuan/paper/159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