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今年1至8月酒駕事故傷亡人數134人,雖較去年同期減少,死亡6人卻比去年同期增加,加上警方查出3家供應酒類餐飲業者未替客人聯繫代駕或叫計程車,導致2死1傷憾事發生,在「酒駕零客忍」下,9月展開的交通大執法,將鎖定酒駕及嚴重超速等重大違規,加強攔檢、取締。
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今年1至8月酒駕事故造成134人傷亡,雖較去年同期減少37人,減幅21.6%,但死亡人數6人卻比去年同期多,其中3件為酒醉駕駛人自撞路邊停車或電桿、標誌桿喪命,另3件則是高速衝撞波及他車,導致其他用路人無辜受害死亡,顯見在政府「酒駕零客忍」立場,並一再修法加重罰則氛圍下,仍有人心存僥倖,藐視法律規定,酒後違規上路。
警察局1至8月同期間已強力取缔酒駕750件,依公共危險罪移送428人,也特別針對肇事者飲酒處所進行溯源,至目前為止,已追查出嘉義市東區某KTV、本縣太保市某快炒店及竹崎鄉某歌友會等3處提供酒類的餐飲業者,不但未做好聯繫代駕、計程車代步服務,且沒有積極勸導消費者勿酒駕,致未能及時阻止2死1傷的憾事發生,除逐一施以書面勸誡警告,也加強營業場所周邊勤務稽查。
另根據縣警局的統計分析,嘉義縣交通事故前3大肇事主因係「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依規定讓車」及「左轉彎未依規定」,其中往往涉及超速行駛或臨近路口未減速等關鍵因素,加上立法院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自今年6月30日起,將嚴重超速危險駕駛認定門檻,由原定超速60公里下調至40公里,意即駕駛汽機車超出速限40公里以上者,將逕以該條文舉發危險駕車,並施以吊扣牌照6個月處分,7、8月兩個月上路後,已舉發違規485件。
縣警局表示,9月展開交通大執法,將再次鎖定酒駕及嚴重超速等重大違規,加強攔檢勤務密度,除運用轄內23處固定式科學儀器及科技執法設備,進行全天候測照外,各分局也將擇定轄區易違規肇事路段或路口,加強規畫、布設移動式測速照相機。
因應9月也是全國「交通安全月」,倡導主題為「人本交通.停讓文化」,強調「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無論有無號誌,都必須謹守停讓行人的準則,行人穿越馬路,也要遵守交通規則,雙方相互尊重,建立正確用路觀念,營造友善安全的交通環境。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905002468-260402?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