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2021年開始設置科技執法,共26處,到今年8月共開出20萬689張罰單;今年將再增設47處,市議員張芬郁表示,「不要把市民當提款機」。警察局長李文章強調,警察開罰單絕對不是跟民眾搶錢,是為了交通安全。
市議會今進行警消環衛委員會業務質詢,市議員張芬郁、陳雅惠、謝家宜、蕭隆澤、陳俞融、陳淑華等人聯合質詢。
張芬郁表示,台中市科技執法從2021年開始,已設置26處,至今年8月共開出20萬689張罰單,以北區三民路、崇德路易肇事路口開出5萬7059件,烏日高鐵站違規載客取締開出3萬8984件,沙鹿區向上路6段和西濱快速道路區間測速開出2萬2199件,今年再增加47處,張芬郁要求警方慎選設置點,不要把民眾當提款機。
張芬郁表示,交通違規記點新制8月上路,台中交通裁決所統計到10月中旬,因違規被記點的罰單有32萬多件,以超速、違規臨停、紅線違停前三多,來源包括民眾檢舉、警方逕行舉發或科技執法。
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科技執法對於降低肇事率有3%到25%的成效,主要針對易肇事路段設置,預計今年增加27處、明年增加20處,會滾動式調整設置地點,他強調警察開單不是要向民眾搶錢,是為了交通安全。
張芬郁指出,去年警車被舉發的違規件數有163件、撤銷61件,今年1月至8月被舉發有202件、撤銷77件。今年舉發件數大幅成長,平均一個月被舉發成案18件,是警車違規變嚴重,還是警車遭鎖定檢舉,她要求警方加強宣導,刮別人鬍子自己鬍子先刮乾淨。
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警車執行勤務時,只要開啟警示燈或警鳴器,不受道路交通標誌、號誌的限制,會加強執勤警員注意,而警車違規被開罰,由開車的警員自行繳納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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