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共設55個違規測速照相,取締違規13萬多件,今年交通隊增設8個照相地點; 昨天縣議員李俊諭說,不少不知情的民眾在左轉車道莫名被拍照,政府不該錢搶這麼兇。縣警局交通隊長劉明彰說,大多是因駕駛人習慣不佳才會被拍照。
李俊諭指出,最近不少鄉親跟他反映,北斗鎮中山路與斗苑路有左轉燈,新設測速照相閃個不停,應該不少駕駛人違規被拍照,但民眾指稱在左轉車道停等,綠燈直行卻被拍照,「沒闖紅燈卻要受罰實在很冤」。
另有人陳情,在另個路口被拍照。李俊諭說,都是在左轉被拍的違規罰單,既然新設測速照相就應加強宣導,若有如民眾所說的只是停左轉車道沒闖紅燈也被拍照,可能是測速照相設定有問題,交通隊應檢討。
彰化縣今年增設的8處測速照相,有的上個月才啟用,包括和美鎮和港路與西興路口、埔鹽鄉彰水路二段與中山路口、埤頭鄉彰水路與庄子路口、田中鎮斗中路與高鐵站連接路口、竹塘鄉中央路二段與大湖路口、永靖鄉中山路一段351巷路口、福興鄉彰鹿路六段314巷路口及福興鄉縣道144與南環路口。
交通隊長劉明彰表示,實在是交通事故頻傳,才會增設測速照相機,今年測速照相取締違規共有13萬6625件,比去年減少14%,其中 彰化市泰和路二段415巷及員林莒光路與員鹿路口的違規取締件數分居第一和第二,今年各開出約8000及4000張罰單,駕駛人因沒依交通號誌左轉遭罰,而社頭鄉縣道141上6.6公里處,開出約4000張超速違規罰單。
劉明彰說,去年彰化縣交通違規罰金3億多元,但交通隊希望開出罰單越少越好,駕駛人反映左轉車道未闖紅燈卻被拍照開單跟駕駛習慣不佳有關,有的是誤壓線被拍照,路口易發生車禍不得不多設違規照相,希望能減少車禍及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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