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國嘉/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7月1日針對14個行政區27處易肇事、易違規路口,新建置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至15日止已取締4140件,其中以三峽區最高,有1106件。若4140以每件最低600元罰鍰計算,罰鍰總額逾248萬元。另外,取締件數中以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最多,有1776件。
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指出,1日剛上路的科技執法設備截至15日已取締4140件,其中舉發數較高行政區為三峽區1106件、五股區669件、板橋區656件。但由於是剛新增設的科技執法設備,所以還尚無申訴件數。
交通大隊進一步說,至於遭取締的件數中,以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最高有1776件;其次為車輛行駛人行道1045件;違規停車605件;闖紅燈525件;不停讓行人134件;禁行大貨車55件等。
交通大隊指出,科技執法係以防制違規肇事、改善行車秩序為目的,非以取締為主要目標。科技執法設備得代替員警至現場舉發開單,避免員警長期曝露於危險之道路環境,且因違規係由AI分析偵測,交由多位同仁分案審查,除降低錯誤率外,可提升員警執法效率,案件已分攤,尚不致員警工作量增加,更能有效遏止駕駛人僥倖違規心態。
民眾被科技執法設備開單,罰鍰的部分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開立罰單,將依照車種和違規事項的不同,科技執法的相關違規事項可能會讓駕駛人收到新台幣600至5400元不等的罰單。以常見違規事項舉例,闖紅燈處1800至5400元以下罰鍰;不依號誌指示、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處新台幣600至1800元以下罰鍰;未停讓行人處1200至6000元以下罰鍰;違規停車處600至1200以下罰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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