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0427 台南警:聯外道路限速60公里 保留告發
2015-04-27
台南市各道路測速器陸續實施數位化,先從南區實施,中華南路、西門路口已於日前正式運作,地方紛傳只要不超過時速七十三公里,就不會告發違規。交通警察大隊鄭重澄清,聯外道路速限六十公里,超過一公里以上,即屬超速,警方保留告發的彈性。
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為提升測速器的執行品質,全市針對南區、安南區等地聯外道路的測速器,實施數位化,最大差異是無須再派專人定期取出底片沖洗,而是隨時透過連線,違規車輛的影像直接傳輸到隊部,減少作業麻煩,更無底片用罄的疏漏。
但最近有附近里長向里民發布通告,提醒大家開車行經當地測速器前,車速控制在七十三公里以下,就不會被告發。
交通大隊指出,七十三公里的數字很奇怪,警方從來沒有這種規定、通知或默契,可能只是部分人員的玩笑之語。
中華南路全路段的速限是六十公里,告發超速的「彈性」範圍為十公里,即車速六十公里至七十公里之間,警方透露,按照行政裁量權,未必都告發和寄發紅單。
http://www.cdns.com.tw/news.php?n_id=23&nc_id=2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