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照相取締爭議,長期存在。究竟是市民不顧行車安全執意違法?還是政府挖陷阱裝設測速照相搶錢?高雄市議員郭建盟今天於總質詢時,以「四項數據資訊,踢爆測速照相與預算掛勾搶錢真相!」為主題,公布高雄測速照相機全國最多、新設照相機警示不明、相機依預算需求調整裁罰量、交通罰鍰決算金額貼近政府預算數等四項統計數據,佐證政府以照相抓違規根本無關市民行車安全,而是「預算需求」。
郭建盟還以「火力全開型」、「拔掉插頭型」、「王哥柳哥低低高高型」描述3個年度的裁罰狀況,佐證違規照相機的裁罰量依據關鍵為「政府預算數」。其中103年因年底預算達成率不足,12月火力全開趕進度,單月裁罰1.19億元,為2月0.54億元的2.2倍。
而102年則因年底達成率已近破表,12月乾脆拔掉照相機電源插頭,僅裁罰0.18億元,為1月高峰0.84億元的1/5。
此外100年各月裁罰忽高忽低,8月0.87億元為2月0.23億元的3.8倍。他諷刺的說莫非高雄市民交通違規習慣,猶如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但最巧的事,經歷這些巨幅變動後的交通罰鍰收入決算數,也都正巧滿足「法定預算」或「市府預算籌編數」。顯然,啟動照相機快門的要件是「違規事實」,而真正讓交通大隊開關違規照相機電源的依據,是「政府預算達成率」。
郭建盟要求,選一個路口進行警告標語加大提醒用路人,測速器的照相閃光燈只閃不拍不取締,進行為期3個月的宣導。
交通局長陳勁甫認為可以試辦。但警察局長陳家欽為員警抱屈,指市府未要求以開罰來增加歲入,員警也不曾有過這種想法。目前以併排停車最為民眾垢病所以開罰,其他項目多以勸導為主取締為輔。
測速器問題已引起不少民怨,先前,議員劉德林也曾踢爆高雄市鳳山陸軍官校前維武路的測速照相器,40米大道速限40公里,2個月內拍了2萬8360張違規超速照片,平均1天450張,讓劉德林痛批,簡直是搶錢。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111002561-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