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警戒期間,台南市安南區車流量相對過去減少,台南市警三分局表示,為避免駕駛人因車流量減少,導致車速隨之提高,公布安南區12處固定、7處移動式測速照相點,提醒駕駛人遵守行車速限,加強防制超速行駛,嚴加取締競速、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
第三分局表示,安南區公告固定測速照相位置計有12處:
(一) 長和路1段與館前1路口,速限50公里。
(二) 四草大道與大眾街口,速限70公里。
(三) 安明路-安中路口,速限70公里。
(四) 安明路4段1100號前,速限70公里。
(五) 安明路近北汕尾路口,速限70公里。
(六) 安明路-近大港觀海橋,速限70公里。
(七) 安吉路-安中路口,速限60公里。
(八) 安吉路1段近本原街口,速限60公里。
(九) 安吉路3段與公學路1段262巷往南450公尺處,速限60公里。
(十) 安吉路3段-公學路1段262巷前(南向) ,速限60公里。
(十一) 北安路3段396巷前,速限60公里。
(十二) 北安路4段548巷近長和街口,速限60公里。
此外,警方利用大數據統計分析,針對易肇事、超速路段規劃移動式測照勤務,採不定時、不定點方式加強速度管理,計有7處:
(一) 台江大道1段-開安路口,速限50公里。
(二) 台江大道2段,速限50公里。
(三) 台江大道3、4段,速限70公里。
(四) 府安堤頂道路,速限40公里。
(五) 海尾路,速限60公里。
(六) 安中路4段,速限50公里。
(七) 安通路6段,速限60公里 。
第三分局強調,測速照相主要用意不在違規取締,而是要提醒駕駛人依各路段速限行駛,提高行車安全,避免因車速過快而導致超速行駛、闖越紅燈、轉彎不依規定等違規行為,或因超速而發生交通事故,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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