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716 苗聲音照相執法 已取締31車
2021-07-20
苗栗縣環保局今年啟用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在台3線沿線、苗栗、頭份及竹南等陳情熱點加強取締,迄今取締31輛噪音車,每件開罰1800至3600元不等,未來將持續到高噪音車輛出没熱點取締,縣府提醒駕駛人行車注意車速,也要小心製造噪音問題,以免受罰。
苗栗縣環保局指出,2019年起擴大配合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取締改裝車,取締數從前年386件增至去年835件,違反噪音管制法處分案件也從前年111件提升至去年225件,取締及處分案都多了2倍以上,今年起配合中央法規再導入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多管齊下取締噪音車。
環保局表示,依中央法規,70公里以下道路限制為86分貝,超標在5分貝以內罰1800元,10分貝以內2700元,目前取締31件開罰金額多落在1800、2700元的區間,最高可開罰3600元。
環保局執法取締過程,若發現行駛車輛音量接近開罰標準但未超標,聲音照相器材也會拍照存證,並通知車主前來檢驗是否有不當改裝情況,為避免車主更換排氣管來檢測,車輛通過檢測將會貼標,並將排氣管拍照上傳雲端,日後如再拍到同一車輛使用非檢測過關的排氣管,將直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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