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陳姓男子,行駛頭份市中央路頭份國中前,超速被固定式測速桿拍照,結果,警方彙整時,發現機車車牌用口罩遮蔽,且後座友人還對測速照相鏡頭比讚,儼然公然挑釁公權力,警方過濾20天周邊路口監視器影像比對及向監理站查詢,循線追查到違規的陳男,且還沒有駕照,一口氣開出超速、遮蔽車牌及無照駕駛3張罰單,將面臨超過1萬元的罰款。
苗栗縣警察局上個月23日彙整頭份市中央路頭份國中前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違規採證照片,發現9月8日有一輛機車違規超速,不僅使用口罩遮蔽車牌閃躲測速照相機,附載乘客還對著鏡頭比讚。
苗栗縣警察局認為,此舉儼然挑釁公權力執行威信,成立專案小組,專案人員過濾 9月8日至28日達20天的路口監視器、分析違規車輛廠牌為光陽、型式是many,研判應是今年剛出廠新車,再進到橫向機關苗栗監理站網站查詢目前發放最新牌照號碼狀態,最後還透過車輛牌照上方金屬裝飾及附載乘客穿著布鞋特徵,多項細微跡證統合比對出其他天出現影像,隨即掌握機車號牌,得知機車所有人個資。
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根據車輛登記地址,隨即前往頭份市住宅登門尋找人、車,果然在住宅旁邊空地發現違規機車。當天陳男搭載的女友也開門向警方坦承當天行駛道路確實遮蔽車牌行為,並將當日穿著布鞋交付警方拍照。
經過警方製作陳男女友違反道路交通事件談話紀錄表,發現陳男未領有機車駕照駕駛機車行駛道路,再依法舉發,一口氣開出無照駕駛、遮蔽車牌及超速3張罰單,處罰上萬元罰鍰。2人坦言只是一時興起好玩,結果就要付出慘痛代價,直呼「下次不敢了!」
警察局表示,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屬於國家公務,代表警察執行公權力,絕不容許任何人挑戰及藐視公權力行為,苗警一定嚴查到底,呼籲所有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法令,以維自身及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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