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清水警分局將轄內「科學儀器執法設備」固定式、移動式測照及新增設科技執法地點,以地圖標示出各處執行地點,最近公布在清水分局臉書,提醒駕駛行經該路段或路口,要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規定行駛,以免傷了荷包,也可降低交通事故減少傷亡。
清水警分局表示,轄內清水區、梧棲區、沙鹿區等,目前設置固定式照相桿18處、移動式測照路段9處,專責取締闖紅燈、超速等違規行為;沙鹿區向上路6段下坡路段及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清水至梧棲路段雙向)則建置區間測速照相,專責取締超速等違規行為。
清水警方提醒用路人,沙鹿區台灣大道6段與正英路口及台灣大道7段、三民路、中山路路口等2處新建置科技執法,已正式啟用,專責取締闖紅燈及未依標誌、標線(左轉未依規定、超越停車線、跨越雙白線、快車道右轉等)違規行為。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闖紅燈可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第48條,不依號誌指示、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第40條:一般超速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
清水警方指出,科技執法設備會自動偵測車輛行駛軌跡,判讀是否構成違規,同時搭配車牌辨識系統自動擷取違規影像,交由員警審查確認違規屬實就製單舉發,固定或移動測照或科技執法地點,前方都已設置警示牌以提醒駕駛人注意,遵守交通規定。
清水警分局長周俊銘表示,轄內建置「科學儀器執法設備」固定式、移動式測照及科技執法的路口或路段,因駕駛人較易交通違規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傷亡,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且經過各單位多次會勘才設置,移動式測照會隨著轄區交通事故的發生時間、路段,隨時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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