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國立東華大學2月起在校園內外環道實施「不定期移動式測速照相」,限速50公里,2個月試辦期透過e-mail通知提醒違規人,試辦期昨天結束,今天(4月1日)起正式開罰,罰單從51元起跳「超速1公里罰1元」,教職員生超速都會受罰。校方說,「罰款不是目的」,而且學生可優先選擇愛校服務抵「違規處理費」。
東華大學校園內移動式測速取締,限速50公里,今天開始實施,不定期於學校外環道的汙水處理廠彎道、學人宿舍彎道以及志學門往學生西區宿舍彎道等3個地點,由學校駐衛警架設移動式測速照相機,車輛行車速度超過時速每小時50公里者會被拍照取締,「違規處理費」從51元起跳,「超過1公里罰1元」,例如被拍到時速63公里,就會收到63元罰單。今天是實施第1天,因清明節連假已經開始,學生大多都放假回家。
3處實施不定期測速照相的位置「都是曾發生學生騎機車自撞死亡的地點」。東華大學副校長徐輝明說,移動式相機只有1部,因此,3處地點由駐衛警不定期更換地點放置,執行取締時駐衛警也會在旁。徐輝明說,3個年輕生命的離去,招魂都是他去,校長去參加出殯,面對家長及同學的難過和悲傷,「真的不想再度面對這樣的痛苦」。他強調,超速取締罰錢不是目的,唯一就是希望學生騎慢一點,不要再發生悲劇。
徐輝明說明,東華大學校園內速限是30公里,今天起時速超過50公里要開罰,原因是因為校方分析歷年來機車事故原因,發現共通點都是騎車自撞、都在轉彎路段、且機車都衝出馬路外面,透過監視錄影畫面分析後,懷疑車速快是可能原因,學校本來規劃在校園實施區間測速,由於學生會強烈反彈,因此作罷。
他說,去年11月洪姓學生在校園學人宿舍旁彎道自撞往生,洪爸爸、洪媽媽強忍痛苦,主動加入學校的交通委員會來討論改善方案,「他們真的很偉大」,與校方及學生代表討論交通改善措施及細節,除了預防事故為目的設置的減速標線、彎道設置分隔桿、禁止臨停標誌等,家長也要求應設置測速以落實校園限速,甚至更設想到萬一再有事故發生如何減輕傷害,因此將路邊90度的水泥緣石與草坪的落差用水泥填平,彎道旁樹木也移走,避免車輛直接撞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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