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陸軍官校前維武路的測速照相器是市庫金雞母!2個月內拍了28360張違規超速照片,平均1天450張,有人甚至收到10張罰單,市庫進帳逾4500多萬元。市議員劉德林痛批,40米大道竟限速40公里,簡直是搶錢。
市長陳菊答復,將請法制等相關單位研議解決,也會請交通局針對限速40公里部分,提出專業評估,公平處理改善。
劉德林說,測速照相器自7月28日啟用後至9月28日,開出2萬多張罰單,陳情民眾有人2個月內收到8張、10張大有人在。他痛批,交通局與警察局根本是以「交通安全之名、行坑殺百姓之實」,與斂財無異。
民眾抱怨,自測速器啟用後,開車在40米寬大道上,時速50公里左右,就收到罰單。每張罰單1600元,2個月內10張罰單罰款16000元,簡直是把薪水都奉獻給市庫。
劉德林譏諷交通局、警察局「通力合作下」,讓民眾荷包大失血,他說,這是為了要達成市府編列交通罰鍰預算額度,質問「壓力有這麼大嗎?」
他痛批,40米大道限速40公里已不合理,事先又未充分宣導,僅在布告欄隨便貼個公告就了事,連便捷的網路宣導都沒有,是不教而殺謂之虐,難怪民眾都中招。
劉德林要求市府應設法彌補解決,包括取消不合理的罰單在內,避免百姓怨聲載道,消除市府搶錢的疑慮。
交通大隊黃耀煌表示,路段速限是交通局規畫,如果有提升就會改善,警察局只是執行單位。
交通局長陳勁甫說,會去找道安專家到現場會勘,尋求解決之道。該路段過去曾發生過死亡車禍,所以,102年道安專家視導時認為是危險路段,所以才設40公里速限。(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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