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槍測速原理
雷達槍也是利用微波發射頻率,打到目標再折射返回,換算目標移動物體瞬間位移速度 ,優點在於攜帶方便,由於採脈衝發射,通常駕駛於遠收到訊號會誤以是干擾,而錯失減速機會,導致來不及反應,這也是為什麼台製雷達偵測器,無法進口的雷達偵測器比擬,因為進口偵測器有脈衝警訊接收能力,而台製雷達則無此一功能。
雷達槍 目前都以美規為主,其主要頻率以12.150GHz,使用方式除了持續發射(持續),還有脈衝發射(點放),一般常見出現於郊區省道,目前除了桃園一帶,還有雲林一帶及花東省道,可以看到他的踪跡,脈衝發射常使駕駛煞車不及,建議若於遠處有發現警車出現,儘量配合減速慢行,必能永保紅單不再來,在大彎道雖然看不到警車的位置,若於空曠地有發現脈衝訊號,或平常經過不曾有過警訊,當天經過卻忽常得到警訊,則要有警覺心應特別注意,那表示警員正在玩脈衝點放發射。
歐規與美規雷達槍 規格大同小異,其主要頻率以12.125GHz為主,使用方式除了持續發射(持續),還有脈衝發射(點放),其發射角度小,目前在台灣出現可能性大增,因為目前多數雷達偵測器,針對新K頻接收,均無法提供足夠安全距離,選購前還是慎選"真的具有新K接收能力的雷達吧",才能永保你不收紅單。
手持 Stalker Ka band 雷達槍, 操作採觸發式,也就是當你進入危險區域,再開機發射雷達波偵測你是否超速, 數據可於槍上螢幕顯示,於車流輛較大區域,,並不適宜使用或操作,但手持雷射測速槍機動性強,警方人員可目測超速之後直接開機測速執行取締,Ka 雷達功率極小,radar detector 非常不易測得,而且偵測距離極短,而且 Ka band 流動測速雷達偵測速度可高達 350Km/h,歐規 Gatso 13 Ku band 的 250 Km/h 還差一大截呢!
目前最先進的測速系統,是利用雷射光束做為測速依據,紅外線光雷射測速儀, 通常這類的雷射光是使用一級不可見紅外線光束,一般肉眼是無看得到或查覺得到的光束波,但在光學放大器上,可很容易的發現其強弱與否,在光譜儀上可測量出其頻寬帶,而一般不可見光的運用大約在880nm~1100nm莫米光波。
雷射槍是利用雷射光束波發射,雷射光為不可見光波,打到目標再折射返回,換算目標移動物體瞬間位移速度 ,其優點除了在於攜帶方便,易於攔截取締,另一個優點在於雷達偵測器不易偵測,造成駕駛來不及反應,這也是為什麼必要時,可以安裝BLINDER M20雷射防護罩的理由,光對光的干擾行為,目前無法可管。
一般架設在路旁必採三腳架測量,因玻璃能然會造成雷射光波受到部份折射而失去準頭,雷射特別易受到天侯的影響, 誤判率比一般雷達高,由於光線若受外側車輛阻絶時,系統就根本無任何作用,國內外使用系統率並不高,尤其是下雨天則無法繼續運作執勤,而一般流動式三腳加或攔截式系統,均不受天侯的影響,仍然可照常執勤。
目前國道上之橫向之高架橋上 ,很容易發現其蹤跡,由高而下之取締方式,駕駛經過高架橋應特別注意,儘量維持在法定速限下及保持安全車距,以免中箭下馬,所謂明槍易躲暗箭難防,一般RD即使有雷射接收眼或內鍵雷射接收功能,均無法讓你有足夠的時間做出緩速動作,因為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你的車速速在其0.3 秒被鎖定,就顯示在警方儀器面板上,試問0.3秒能讓你做多少的緩速動作呢?答案可能是完全沒有,因為你還沒來得及反應前,你己經成為別人鎖定的目標了。
雷達槍也是利用微波發射頻率,打到目標再折射返回,換算目標移動物體瞬間位移速度 ,優點在於攜帶方便,由於採脈衝發射,通常駕駛於遠收到訊號會誤以是干擾,而錯失減速機會,導致來不及反應,這也是為什麼台製雷達偵測器,無法與進口的雷達偵測器比擬,因為進口偵測器有脈衝警訊接收能力,而台製雷達則無此一功能。
雷射光為點狀光束波,非扇形波,故其在相距離前,僅有微量散射,脈衝光波會持續過0.3,當光射擊到移動物体並折返時,同時換算位移時間差,速度即被鎖定,一般採點發射擊作業,故一次僅能銷定一台車輛,同行車輛的雷達偵測器縱使有在大的本領,也無法有效的偵測到雷射光束,因為在300公尺左右,雷射光束大約僅有55公分不等散射光束!。
目前在國道高速公路上遭遇到的雷射測速槍,其中 主要原因雷射槍鎖定時很快,以及散射光束發常窄,採點發射擊並不連續,目前最常見是美國 Laser Technology Inc(LTI)公司 所生產的 ULTRA LYTE(LTI20-20)及KUSTOM公司所生產的KUSTOM LASER III 手持雷射測速槍。
雷達槍也是利用微波發射頻率,打到目標再折射返回,換算目標移動物體瞬間位移速度 ,優點在於攜帶方便,由於採脈衝發射,通常駕駛於遠收到訊號會誤以是干擾,而錯失減速機會,導致來不及反應,這也是為什麼台製雷達偵測器,無法進口的雷達偵測器比擬,因為進口偵測器有脈衝警訊接收能力,而台製雷達則無此一功能。